(一)报名
1、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27日-6月10日。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不收报名考务费。凡自愿参加河南省2009年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高校毕业生需登录上述相关网站进入招聘系统,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2年内不允许报考特设岗位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的依据是《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陆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是否合格。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可在6月15日-6月18日登陆招聘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6月2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各省辖市市区,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内容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满分为150分。
4、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7月5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09年7月10日-7月15日。
2、面试地点:各设岗县或省辖市。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4、确定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2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志愿筛选后面试人选达不到1:1.2比例的,可在同意调剂的报考同一省辖市内其他设岗县相同或相近学科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各地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5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网站,以及当地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前登陆招聘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5、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各地在考生面试时同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携带《河南省2009年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表格可在招聘系统下载,要求考生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粘贴与报名上传数码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需携带)和面试通知单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核。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6、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将于7月20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7月23日-7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或省辖市负责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3、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指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在参加面试的同类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地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20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网站,以及当地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4、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将于8月3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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