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介绍:
  我省今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53个县区招聘4000名特岗教师。详情可查看中国教育在线教师招聘频道“特岗教师专栏”>> 进入
                  2009年特岗教师招聘网站及联系人     讨论专区


 ·2009年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2009年陕西省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县名单
 ·2009年陕西省各市县特岗教师招聘岗位需求及联系方式
招聘目标和计划

  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陕西省“国贫县”农村中小学任教,逐步解决当地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2009年拟为陕西省“国贫县”招聘特岗教师4000名。

   中央“特岗计划”实施县53个
   榆 林:绥德县 米脂县 吴堡县 清涧县子洲县 靖边县 定边县
   横山县 佳 县 府谷县
   延 安:宜川县 延长县 延川县 子长县安塞县 吴起县 富 县
   汉 中:洋 县 西乡县 镇巴县 勉 县 略阳县 宁强县
   安 康:汉滨区 汉阴县 紫阳县 岚皋县镇坪县 旬阳县 白河县 宁陕县
   商 洛:商州区 洛南县 丹凤县 商南县山阳县 柞水县 镇安县
   咸 阳:淳化县 旬邑县 永寿县 彬 县 长武县
   宝 鸡:陇 县 陈仓区 麟游县 太白县
   渭 南:合阳县 蒲城县 白水县
   铜 川:印台区 耀州区 宜君县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保持相同或相近。

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原则上本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初中任教、专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小学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的需求在乡镇学校间交流。

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需求。6月25日前,各市应将辖区“特岗计划”实施县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编制空缺情况、公开招聘办法等情况分别报省级四部门审查备案。经省级四部门审查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负责于6月26日前通过http://www.snedu.gov.cn和http://teacher.snedu.com向社会发布信息。

  (二)自愿报名。各市应开通网上报名服务,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服务志愿,时间截止7月5日。各高校应积极做好毕业生推荐、选拔和资格审查,配合做好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

  (三)资格审查。7月6日至7月10日,各市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严格进行资格初审。

  (四)公开招聘。7月10日至25日,各市教育局会同市人事局按照公开招聘的办法开展招聘工作,提出拟聘名单并公示。

  (五)集中培训。7月20日至8月5日,各县教育局应根据本市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0天,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

  (六)资格认定。鉴于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教师资格和数据处理时间一般安排在春、秋两季的实际,此项工作由各地先行提出实施方案。如需组织教师资格理论知识考试,请各市务必于8月15日前提出申请,以便及时安排。

  (七)签订合同。7月20日至8月10日,各县政府应根据市级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附件3),结合其参加培训情况,与申报本县志愿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09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附件4);同时将聘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非师范教育类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暂不要求)等复印件(加盖“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章)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备案。8月10日至18日,各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同时将“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省级四部门。8月底前,省教育厅下发聘用《合同书》,并将招聘结果报教育部、财政部,作为中央和省级财政核拨2009年特岗教师工资的依据。

  (八)上岗任教。8月中下旬,特岗教师赴各“特岗计划”实施县报到,赴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保障与政策

  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进行,各级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必须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

  中央“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各县之前,各县政府应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同时要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2009年陕西省特岗教师招考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 7月5日截止
资格审查 7月6日-7月10日
公开招聘 7月10日-7月25日
集中培训 7月20日-8月5日
资格认定 待定
公示拟聘名单 7月20日-8月10日
签订合同 8月31日前
 
  陕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网站及咨询电话

(一)、网址
  陕西省教育厅
  http://www.snedu.gov.cn/

  陕西教师教育网
  http://teacher.snedu.com/

(二)、咨询电话
  韩润社、马葛峰 029-87310512

 
  2009年陕西省特岗教师招考问题解答

特岗教师待遇
·待遇(补贴和保险)

(1)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拨付。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896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工资支出。

(2)其它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奖励·符合条件者读教育硕士免试
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特岗教师管理
1、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在聘任期内,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受聘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就业政策
(1)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当地农村教育的,各县应根据空编、空岗和考核情况,择优正式聘用,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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