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盐边县教育局关于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的公告
http://teacher.eol.cn 来源: 作者:中国教育在线 2014-07-01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县针对今年上半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在报名时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和调减的14个岗位,再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学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试网(http://www.pzh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7月7日—1996年7月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7日—1996年7月9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职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8.盐边县的在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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