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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纺织工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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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纺织行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提出发 展纺织行业的方针、政策;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二)研究提出纺织行业法规,组织制订行业管理规章、 技术规范及标准;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掌握、分析纺织行业生产动态,协调行业内部关 系,推进产品结构调整,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四)监督实施国有纺织企业改革解困突破口工作,指 导国有纺织企业压锭砒员朋整、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 (五)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推进直属事业单位 逐步走向社会、进入市场、减少补贴、减员增效。 (六)组织政府问纺织行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家纺织工业局设5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外事司) 办理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及行政事务等工作;组织政 府问纺织行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二)规划发展司 研究拟定纺织行和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方针政策;研 究提出发展纺织行业法规,组织制订行业管理规章、技术规 范及标准;推进纺织行业的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三)行业管理司 掌握、分析纺织行业生产动态,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 护公平竞争秩序;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 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企业改革司 监督实施国有纺织企业压锭、减员、调整、增效,实施整 体扭亏计划;指导纺织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人事司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指导直属企事业 单位的改革,推进直属事业单位在3年内走向社会、进入市 场、减少补贴、减员增效;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三、人员编制 国家纺织工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0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2一3名,正副司长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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