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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内贸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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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家国内贸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 并监督指导实施;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方针、政策的建 议;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法律咨询事务。 (二)研究拟定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行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研究流通业态,优化流通结构。 (三)研究制订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行业规章、标准、 市场规则;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商品流通活动,维护行业公 平竞争秩序;调查研究流通秩序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四)研究营销方式的改革,推进流通组织的创新;指导 连锁经营、代理制、配送制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发展,组织旧货流通、实物租赁等流通方式的改革。 (五)指导国有流通企业和商办工业的改革,推进结构 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减员增效、扭亏增盈和实施再就 业工程;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 (六)组织实施关系人民生活重要商品(肉、糖、菜等)的 市场调控储备和风险基金管理;组织对拍卖业、生猪屠宰业的监督管理。 ; (七)组织落实重要商品指令性计划的指标分配、国家 订货和产需衔接,为国防军工和重点生产建设服务;指导再生资源的流通。 (八)统计、分析和发布国内外流通市场和商品的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九)承办国务院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家国内贸易局设9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外事司)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保卫、政务信息、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外事工作,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行业规划与法规司 研究拟定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行业的发展战略、行业 规划和重要商品市场的布局规划;研究流通业态,优化流通 结构;研究提出商品流通业与餐饮”。务行业的法律、法规草 案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商品流通的行业规章、标准、市场 规划,调查研究流通秩序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 开拓市场;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商品流通活动,维护行业公 平竞争秩序;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计、分析和发布国内外流通市场和商品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服务消费司 研究制订餐饮服务行业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组织制 订餐饮服务行业的技术、技能、服务质量标准,拟定餐饮业、宾馆和饭店业的分等定级标准并指导评定。 (四)营销改革司 研究拟定连锁经营、代理制、配送制等现代营销方式的 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旧货流通、实物租赁 等流通方式的改革,推进流通组织的仓(新和流通现代化;组织实施对拍卖业的监督管理。 (五)企事业改革司 指导国有流通企业的改革,引导结构调整,推进企业减 员增效、扭亏增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推进直属企事业单位 的改革;促进直属事业单位在3年内面向社会、进入市场、减少补贴、减员增效。 (六)消费品流通司 组织实施关系人民生活重要商品(肉、糖、菜等)的市场 调控储备和风险基金管理;组织实施对生猪屠宰业的监督 管理;组织指导商办工业的改革与发展。 (七)生产资料流通司 组织落实重要商品指令性计划的指标分配、国家订货 和产需衔接;保证国防军工、重点项目所需物资的安排与供应。 (八)再生资源与协调司 研究提出利用再生资源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废旧物 资流通的市场规则和管理办法,规范市场秩序;指导老旧汽车更新、散装水泥推广等工作。 (九)人事司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三、人员编制 国家国内贸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60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3名(含,总经济师名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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