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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械工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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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家机械工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机械行业(含煤炭、石油和化工、冶金、 建材、有色金属等国家局管理的机械、电力机械以及建设 部管理的电梯和建筑机械)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促进 机械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二)研究提出发展机械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 织制订行业规范、规章和技术标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 护公平竞争秩序;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 门提出政策建议。 (三)掌握、分析机械行业生产动态,汇集、分析和发 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四)研究制订机械工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国 有机械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 有机械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 (五)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使其在3年内走向社 会、进入市场、减少补贴、减员增效。 (六)组织政府间机械工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 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家机械工业局设5个职能司 (室): (一)办公室(外事司) 办理机关文秘、档案、保密、行政事务等工作;组织政府问机械工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二)规划发展司 研究拟定机械工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促进行业结 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研究提出发展机械工业的方 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订行业规范、规章和技术标准。 (三)行业管理司(军工办公室、重大装备办公室) 掌握、分析机械行业生产动态,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 大问题,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研究提 出汽车、改装车、摩托车、农用车的产品目录;汇集、分 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参 与协调机械军工产品的研制;协助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协调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 (四)企事业改革司 研究制订机械工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国有企 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扭 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推进直属事业单位 改革,使其在3年内走向社会、进入市场。减少补贴、减员增效。 (五)人事司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办理机关干部分 流和安置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三、人员编制 国家机械工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5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2一3名,正副司长职数2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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