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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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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铁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国家铁路统一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拟定铁路行业的发展规划,编制国家铁路各项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建 设有关计划。负责铁路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三)负责铁路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管理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 (四)拟定铁路行业技术政策、标准和管理法规。负责铁路技术监督,组织重大新技术、 新产品的研究和成果鉴定;组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五)贯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提出国家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和指导国家铁路企业深化改革。 (六)负责国家铁路财务工作。安排使用全路建设基金和资金;研究提出国家铁路运价意见, 经批准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协调铁路工业产品价格;管理国家铁路事业经费。 (七)培育和规范铁路运输市场,统一管理全国铁路调度指挥工作;负责国家铁路运输的宏观管理。监督、检查 国家铁路安全生产和路风建设;组织管理国家铁路战备工作。 (八)负责国家铁路人事、高等和中等技术及职工教育、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环保、节能、卫生防疫方面的管理工作。 (九)管理国家铁路外事和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工作。 (十)管理铁路治安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铁路专运、特运工作。 (十二)负责国家铁路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铁道部设12个职能司(局、厅):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部机关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文秘、信息、保密、信访、值班、 新发布、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档案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组织拟定铁路综合性的经济政策和铁路行业法规;研究并组织指导铁路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工作。 (三)发展计划司 编制铁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办理大中型建设项目审定的有关工作; 组织编制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建设计划的有关工作;管理国家铁路战备、节能、环保工作; 归口管理利用外资工作。 (四)财务司 组织财会监督,维护国家投入铁路资本的权益;拟定国家铁路运输收入清算规章; 负责铁路建设基金、资金和铁路价格的管理工作;管理国家铁路事业经费。 (五)科技教育司 编制铁路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拟定技术政策、 标准和管理规章;负责铁路技术监督工作;组织重大科研 项目攻关、科技合作交流、技术引进工作;管理部属高等 院校,指导国家铁路职业教育工作。 (六)人事司 管理部属单位领导干部和部机关国家公务员;负责国 家铁路人事工作;向合资铁路推荐代表国家铁路的经营者人选。 (七)劳动和卫生司 负责国家铁路劳动工资宏观调控,编制工资总额计划; 综合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国家铁路的再就业工作。 (八)建设管理司 拟定铁路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规章;管理铁路工 程建设项目设计鉴定;管理铁路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 单位的资质审查;协调、监督大中型铁路项目建设并组织竣工验收。 (九)国际合作司 负责铁路外事工作,管理国家铁路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工作。 (十)安全监察司 拟定铁路行车安全法规、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劳动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和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运输局 拟定铁路运输政策、法规和规章;培育和规范铁路运 输市场;统一管理全国铁路运输调度指挥工作;负责国家铁路运输的宏观管理。 (十二)公安局 管理铁路治安保卫工作;组织管理专运、特运的安全 警卫;指导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局由铁道部、公安部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公安部为主。 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铁道部机关行政编制为400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 长4名;政治部主任1名(副部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名(副部级);司局级领导职数47名(含总工程师1名、 总经济师1名、总调度长1名以及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政治工作机构领导)。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国家铁路全路性运输的组织管理。 为平稳推进改革,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必需的完整 性和统一性,实现国家对铁路运输的有效调控,国家铁路 全路性运输的组织和调度指挥仍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具 体工作由铁道部运输调度指挥中心承担(与铁道部运输局 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铁道部运输调度指挥中心使用事业编制, 经费由国家铁路运营管理费列支。 (二)关于国家铁路建设管理。 国家铁路建设以中央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由铁道部负 责管理,以保证国家铁路建设规划的落实。组建铁路工程 建设咨询机构和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别承担方案评 估、设计审查和建设管理方面的具体业务工作。 (三)关于铁道部政治工作机构的设置。 铁道部政治部。负责国家铁路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职 工队伍建设,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其中办公室 与部办公厅、组织部与部人事司分别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铁道部纪律检查委页会。负责国家铁路系统纪律检查工作。 全国铁道团委。负责国家铁路共青团的工作。 (四)关于投资管理职能。 待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确定后,再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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