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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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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是: 一、对国际形势和各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重大动向,为中央制 定外交战略、方针、政策、策略提供情况和建议。 二、代表国家和政府办理外交事务: 三、代表国务院或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带有方针、政策性的涉外事宜. 四、进行世界经济形势调研,了解国际重大经济信息和外国经济体制、法规 等,为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五、从外交政策和国别关系角度,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经援、军援、 军贸、侨务、文教、科技、宣传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与有关单位协调,向中央 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多边外交的方针政策,就联合国事务以及人权、军 控、世界和地区经济合作等重大问题向中央提出建议,办理多边外交事务。 七、在外交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香港、澳门和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 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八、领导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有关代表机构的工作。 九、领导部直属单位;代管对外友协和中国红十字会、宋庆龄基金会的外 事工作;配合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地方外事办公室进行业务领导。 十、负责外交干部队伍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呈请任免外交部和驻外使、 领馆和有关代表机构的主要外交、领事官员;受有关部门委托,管理驻外使领 馆和有关代表机构的编制。 十一、承办党中央和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