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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宗教事物局 |
制订有关宗教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行政法规, 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依法 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 保护宗教团 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 拥 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巩固和发展同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 线, 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调查研究国内外各 种宗教情况, 掌握动态, 研究发展趋势, 提出政策性意见; 帮助宗教团体在宪 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的特点开展工作, 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 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 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 组织培训全 国宗教工作干部; 组织、指导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等。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邮政编码: 100017 电 话: 63099216 传 真: 6602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