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23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特岗报名”)。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30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市、区)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设岗县(市、区)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7月1日—7月25日。
2.招聘方式:各设岗县(市、区)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市、区)相关部门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4)各设岗县(市、区)的招聘日程安排可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查阅。
(5)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7月25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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